发布:新岭村伏虎山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
招标编码:CBL_20191203_619926558559027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岭村伏虎山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以延水利【2019】3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委托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90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岭村伏虎山周边环境整治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89069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12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4日 08:30:00至2019年12月17日 14:3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2月16日 17:30: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之一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①银行保函形式(请选用四大行出具的保函: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不接受现金转账)②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2月17日 下午14:30,
联系人.孙俪.18301663179
邮箱.sunlizbcg@ 163.com